【百日攻坚行动:屡教不改!男子再次酒驾,拘留+吊销驾照】2026年6月30日13时许,易某某驾驶藏A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资阳市安岳县通贤镇玉泉街至卧佛镇路段出场口处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后经血液检测,易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7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认定标准。
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易某某曾于2017年3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对易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3日,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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