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斌强
26-08-24 14:51 微博认证:科技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派出所回应扶老人被索赔10万事件#

划重点:

一、从10万索赔降到1.9万,是派出所“不懈努力”换来的成果;

二、1.9万已支付,此事“圆满”解决,派出所“功不可没”;

三、若不满派出所这样调解的结果,可进行民事诉讼。

质疑点:

一、派出所调解让店主赔老人家属1.9万元的依据是什么?

二、派出所是怎样认定店主过错的?是因为店主允许当时身体不适的老人进屋休息,还是老人要倒地时扶了他一把?

三、老人家属向店主索赔10万正当吗?算什么性质?

马后炮:

一、店主不允许当时身体不适的老人进屋休息很难(门在街面抬脚就进了屋,赶他走他要是倒在店内或门口,麻烦更大),既然进来了就不要理睬他;

二、看到老人倒地时,不要上前扶他,让他倒地,他倒地后无论出现什么症状也不要上前观察,立即打110报警——有人在店里倒地,疑似碰瓷,请警察解决。(很恶毒吧:不理不扶不观察,不打120却打110)

三、警察来了人已凉,没有任何人接触他,凉在店里总不能怪允许他休息错了吧,不打120是没有必须打的义务,打110是怕被讹有错吗?

反思:

一、任何人看了我这个“马后炮”都会开骂:太坏了!不道德!没善心!然而,现实却恰恰是店主很好(允许他进店休息)、有品德(关心老人壮况)、有善心(看到老人要倒地赶忙上前搀扶,并打120帮忙送医院),可结果还是被讹(10万)!

二、人命案的调解,派出所难道不应该先认定是谁导致了老人的死亡吗?是店主搀扶导致老人死亡的吗?若是,别说1.9万,就是10万的赔偿都太低了。若不是,老人的死亡与店主又有何干?而她上前搀扶的行为是善意爱心之举,应该受到表杨和鼓励。

三、派出所既然参与并实质上主导了这场调解,就应该在主张正义的原则下进行。老人的死若认定与店主无关,就应该认定老人家属的索赔是无理取闹,甚至涉嫌讹诈,当对其以法教育批评之,决不应该压着店主“拿钱消灾”。

四、若派出所在教育批评老人家属而无效时,应该告诉他们可以进行民事诉讼,而不是在压着店主“拿钱消灾”,自以为协调“大功告成”却引发社会广泛反响后,再说“不服可告”之音。

彭宇案法官的一句“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让我们的社会风气遭到极大的创伤,整整20年,至今社会风气仍未恢复元气。

现在,派出所的这起调解案难道又要成为再生版的彭宇案吗?

发布于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