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老人遭索赔店主儿子说到此为止吧#
我现在非常反感拿着放大镜去找店家错的言论。
你之所以能拿着放大镜去找店家的错,是因为网络上流传的视频是店家扶老人出去但摔倒的视频.....但是,后续店家如何被携尸要挟和讹诈的部分,没有视频。
携尸要挟和讹诈,主观恶意极大,比扶人出去然后摔倒的那点疏忽和情有可原,要恶劣一万倍。
如果店家完全放任不管,你们是不是也有别的说头呢?如果你是店家,你怎么办?管了,但管不对,你有责任?不管,你也有责任?
可整个过程中,店家做错了什么?一切的起因不过是:他们好端端开着个店,突然有个老人跑店里来休息,然后,遇上了一场无妄之灾。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老人本就有病,并不是店家扶出去导致死亡的。如果拿着放大镜去找店家所谓的错处,并得出店家也有责任、应该赔的结论,那么,往后任何一个人看到垂死老人时立马跑远,才是自救之道。
因为你只要碰触了,碰触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你都有责任,都要被讹上。
我真不觉得店家有多大的过错.....他们只是太倒霉了。要求受害者在每个细节上都做得完美,而把主观恶意极强的敲诈行为以及鼓励无赖的“和稀泥”调解方式轻轻放过,这样的舆论风向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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