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
26-08-24 17:00 微博认证:南方日报官方微博

【#扶老人赔1.9万谁在助长花钱平事# ?律师:#民法典明确无过错即无赔偿#】#扶老人事件 和稀泥#
8月17日,湖南衡阳祁东县一起善意施救反遭索赔的社会事件引发全网热议。一名老人在当地一家棋牌馆门口休息时突然晕倒,店主李先生夫妇第一时间出手帮扶、紧急拨打120送医,全程积极履行救助义务。遗憾的是,老人最终因自身基础疾病过重,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本是一场尽力而为的善意救助,可后续发展却让人心寒。老人家属事后以老人在店铺范围内出事、店家实施过帮扶行为为由,向店主提出10万元的高额索赔,甚至放出狠话,若店家拒不赔付,便将老人遗体抬至店门口堵门施压。

事件发生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迅速介入核查处置。经官方调查认定,老人离世的直接原因是自身基础疾病发作,与店铺环境、店主行为均无关联,店家全程无任何过错、无侵权责任。出于人道主义体恤,店主最初主动提出愿意支付两三千元的抚慰金,以此妥善了结纠纷,却遭到家属坚决拒绝。

迫于门店经营受阻、闹事施压的现实压力,在派出所先后两次组织调解后,无奈的店主最终妥协,向家属支付了1.9万元人道主义补偿款,家属也已确认收款,这场风波暂时落幕。

该事件曝光后,迅速在网络引发海量讨论,网友争议持续发酵。绝大多数网友对此倍感唏嘘,直言这般处理结果极易寒了普通人的善心。大家普遍担忧,“谁闹谁有理、谁惨谁获益”的畸形逻辑,会不断消解社会善意,让今后路人、商户不敢再主动帮扶遇险者,最终造成“见难不帮、见危不救”的冷漠社会风气。

针对这起争议事件,@南方日报 南方+记者分别采访了广东智洋凯成律师事务所蒙雪律师、广东友铭律师事务所罗子文律师,从法律层面厘清是非边界,作出权威解读。

蒙雪律师表示,依据《民法典》确立的无过错即无赔偿原则,本案当中店主无需承担法定赔偿责任。店主夫妇允许老人就近休息,发现老人晕倒后及时施以救助、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送医,整套行为属于善意紧急救助,受民法典“好人条款”保护。

“老人死亡根源是自身基础疾病突发,店家不存在加害行为,经营场所也没有安全隐患,救助过程同样没有过失,店家行为和老人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家属提出的10万元索赔诉求,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蒙雪律师说道。

蒙雪律师表示,老人不是棋牌室顾客,与店主夫妇不存在合同关系,没有保障人身安全义务,允许老人就近休息,本质是一种施惠行为,除非店主夫妇施惠行为存在故意和重大过错,导致老人身体受到伤害,且店主夫妇的行为与老人的伤害存在因果关系,店主夫妇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老人由于自身原因病倒,店主夫妇紧急救助,拨打120送老人紧急就医,是一种紧急救助行为,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该规定是国家为保护助人为乐,弘扬正气,在法律层面给予救助人法律保护。

在蒙雪律师看来,类似事件里,出于维稳而采取的“花钱平事”式调解,虽然能够快速平息矛盾,但也存在隐患。如果无过错的救助者迫于压力掏钱了事,容易变相助长不合理索赔,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好人法”的立法初衷,会让公众产生“救人就要承担风险”的心理负担,打击社会互助善意。

罗子文律师补充分析,要厘清人道主义补偿和民事赔偿二者的本质区别。赔偿建立在行为人存在过错、构成侵权的前提之上;而人道主义补偿是当事人完全自愿前提下,出于情感关怀给予的抚慰,不等于承认自身存在过错。本案中店家支付的1.9万元,属于后者,不能把妥协给钱等同于法律判定有责。

罗子文特别提醒,家属以抬遗体堵门等方式进行要挟施压,已经超出正常民事纠纷协商范畴,该类行为涉嫌寻衅滋事。遇到此类情形,当事人不必迫于压力仓促接受调解,应当及时报警留存胁迫证据。即便参与调解,也要在书面协议中写明款项为人道主义抚慰,明确不代表对事故承担法律责任,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纠纷。

两位律师共同提示广大商户与普通民众:遇到类似突发险情,一定要第一时间保存完整监控录像、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一旦遭遇不合理索赔,或是被堵门闹事、言语胁迫,不要一味妥协退让,应当及时报警处理,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调解,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不要让善意被胁迫裹挟。

目前,当地司法所已针对该事件介入进一步调查。这场关于善意与公平的争议,也持续叩问着社会:如何用好制度与法律守护善良,不让每一次主动伸出援手的普通人,承受本不该属于自己的代价。 http://t.cn/AXpK5m3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