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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8-25 09:57 微博认证:浙江钱江频道

【#律师回应青岛骂人男子双相情感障碍#:其在行政处罚中的认定,关键在于行为人实施当时的精神状态】#人民日报谈青岛男子辱骂女游客#近日,一女游客在青岛市崂山区海之恋公园遭一名男子辱骂的视频引发关注。据九派新闻,8月24日,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发布警情通报:近日,网传“一名女子在海之恋公园被一名男子辱骂”视频引发公众关注,我局依法立案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6年8月4日10时许,施某某(男,41岁)在崂山区海之恋公园对正在拍照的段某某(女,25岁)进行纠缠,大声呵斥并对其辱骂。其间,施某某报警称,有人在海之恋公园违规占用步行道影响其跑步,要求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发现双方均已离开,电话联系施某某,施某某称不再需要公安机关处理。8月5日,施某某离开青岛。8月4日20时许,段某某通过12345政务热线平台,反映其在海之恋公园被人辱骂。我局接12345政务热线转办单后,民警于8月5日9时许与段某某沟通联系,告知其到崂山区麦岛派出所报案处理,段某某未到派出所报警,并于8月6日离开青岛。

8月10日,我局关注到网传相关视频后,再次与段某某、施某某电话联系核实情况,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8月13日,依法立案调查。综合传唤调查违法行为人、询问被侵害人、走访证人、调取视频资料等情况,施某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成立。针对施某某自述患有精神疾病,经调查就医诊疗情况,依法委托对其开展司法精神病学鉴定,鉴定意见为:“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发作;限定受处罚能力。”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第三十条之规定,我局于8月24日对施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当日送拘留所执行。

针对精神疾病患者在行政处罚中的适用标准问题,@钱江视频 记者采访了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张建齐律师。张律师表示,双相情感障碍作为法定精神疾病之一,其在行政处罚中的认定,关键在于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当时的精神状态是否影响其辨认或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

具体而言,若经查证,行为人在事发时处于发病状态,无法有效控制自身行为,则可能影响处罚的适用;反之,若其行为发生时精神状态正常,则不能因此免除行政处罚。此外,张律师还表示,是否从轻或减轻处罚,以及具体处罚幅度的确定,除考虑行为时的精神状态外,行政机关也会结合行为人的身体状况等因素综合裁量。一起关注#辱骂女游客男子有双相情感障碍#>> http://t.cn/AXppf2J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