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回应帮扶老人遭索赔事件# 与 #帮扶老人遭索赔店主说被搞得头痛#
【梅新育:帮扶老人遭索赔事件已经满足《刑法》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乃至“数额巨大”、“有其他严重情节”标准】
衡阳祁东县一老人进店休息离世,店家帮扶遭索赔10万,协商后赔1.9万;这分明是敲诈勒索,当地公安局竟然调解?应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刑事处罚。
而且,死去老人家属敲诈勒索金额和行为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乃至“数额巨大”、“有其他严重情节”标准,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关于敲诈勒索罪的规定原文如下: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4月27日起施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二年内敲诈三次以上的,构成“多次敲诈勒索”。
死去老人家属最初索赔十万,已经达到“数额巨大”标准;
造成如此巨大全国性影响等等,已经满足“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标准;
即使按协商后赔1.9万衡量,也已经达到“数额较大”;
所以,依法行事,按照上述法规,死去老人家属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希望看到当地尽快纠正。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