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寄選票規則迎來最高法院重大勝利……解除對23州(民左黨主政的州)的禁令
最高法院剛剛推翻了奧巴馬時期一位法官阻止川普總統行政命令實施郵寄選票保障措施的裁決。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剛剛推翻了一項由一名奧斑馬任命的(左X)法官所發出的禁令;該禁令阻止川普總統實施郵寄選票安全保障措施的行政命令。
這項裁決意味著,各州必須:
* 交出所有取得郵寄選票的選民名單
* 在寄出選票的信封以及寄回選票的信封上,都加上獨一無二的序號條碼(serialized barcodes)
如果某些州拒絕遵守,美國郵政署(USPS)將不會投遞這些選票。
這是選舉誠信(Election Integrity)的一項重大勝利。
川普政府發布的行政命令,要求美國國土安全部(DHS)與郵政局(USPS)推行更嚴格的郵寄選票追蹤與審核機制。其中包括要求各州選舉官員將選民數據上傳至中央系統、使用標準化的聯邦郵寄選票信封與條形碼,並由郵政局根據選民資格名冊進行篩選投遞。
23個由民主黨主導的州及地方法官認為,根據美國憲法《選舉條款》(Elections Clause),規範與管理選舉的權限主要屬於各州州議會與國會,總統無權透過行政命令干預各州的選舉流程。因此,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先前下達了暫緩執行的全國性禁令。
最高法院以 6-3 裁定解除了低階法院的禁令。最高法院未具名的裁決意見書指出,這23個州提告過早,且行政命令本身尚未對各州造成直接的憲法損害,聯邦地區法院在此階段缺乏司法管轄權來全面禁止行政部門的準備工作。
最高法院明確強調,解除禁令並不意味著聯邦政府未來實施的所有具體措施都絕對合法。這項裁決只是允許聯邦機構(如郵政局)繼續推進相關規則的制定與部署,若各州在後續執行過程中認為自身權益受損,仍可再次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