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牵绳狗被撞伤狗主人起诉车主索赔#,法院:狗主人负主责,司机保险公司赔3800元】杨女士遛狗没拴绳,狗被汽车撞伤,住院治疗花了不少医疗费钱,杨女士将车主起诉到了法院。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此案,认定杨女士承担主要责任。
事情发生在今年1月26日,杨女士在河边遛狗,没牵拴狗绳,狗向硬化路面跑去。杨女士追上来的时候,狗已经被撞伤了。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表示:因为杨某没有牵狗绳,狗跑到硬化路面被通行车辆撞到,受伤后狗被送到宠物医院治疗花费8000余元。贾某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350万。
杨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贾先生和保险公司赔偿狗的医疗费用。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法官张慧主审此案,她强调,贾先生要不要赔偿,得看双方对事故的责任比例如何划分。《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规定了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遛狗必须佩戴牵引绳,这是饲养人的法定义务。这个案子中:饲养人遛狗未牵绳,放任狗随意闯入车道,是引发本次事故最直接最核心的原因;本案的机动车驾驶人没有尽到仔细观察路况安全驾驶的注意义务,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法院最终认定饲养人对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在贾先生投保的保险责任期间,法院对杨女士主张医疗费,根据她提交的发票等予以认定;对于她主张的交通费、误工费、狗贬值损失,认为于法无据,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杨女士3800元。狗的医疗费,属于财产损失。(央视新闻、都市快报 视频@逐浪新闻 ) http://t.cn/AXp0tSu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