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公斤鹿角藏进储物间被警方查获#】野生马鹿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无论鹿角是猎捕所得还是自然脱落,所有权均归国家所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未经林草主管部门许可,个人不得私自捡拾、收购、囤积、售卖马鹿角。#民警查获囤积待售野生马鹿角170公斤#
8月初,和静县公安局接到线索,巴音布鲁克镇赛罕陶海村有牧民把捡拾的马鹿角以110元、12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同村的外某,外某把鹿角堆在储物间里,疑似等待时机对外销售。
办案民警展开多日外围摸排。一番走访下来,一条隐蔽的链条渐渐浮出水面:当地有牧民放牧时,捡拾草原上自然脱落的马鹿角,遇到收购贩子就出手。
同村的外某瞅准商机,没有取得野生动物制品收购、经营许可,就陆续从牧民手里收鹿角,简单清理掉浮尘,按品相粗略分拣,堆进储物间。日积月累,储物间里竟囤了170公斤野生马鹿角,涉案价值16万余元。与此同时,外某积极联系买家,伺机销往外地。
8月10日,办案民警迅速开展抓捕,当场将外某及3名涉案牧民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