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四家“枫桥式人民法庭”:矛盾化解在基层 和谐扎根于乡土】在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下,广东法院全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将人民法庭作为夯实基层司法、融入社会治理、践行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今年5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人民法庭、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桂头人民法庭、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会城人民法庭、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花山人民法庭入选全国首批100家“枫桥式人民法庭”。
广东现有420个人民法庭,全省法院坚持党建引领,优化法庭布局,建强专业队伍,完善多元解纷体系,以示范法庭为标杆持续深化全域创建。四个法庭定位不同、特色各异,却始终坚守同一初心: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让和谐扎根于乡土。http://t.cn/AXpOzL4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