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则新闻,一位身患多种基础病的老人,被店家好心帮扶,之后不幸离世。家属不去厘清医学上的因果,反而上门纠缠,甚至扬言要把遗体摆在店铺门口。店家明明没有过错,可畏惧事态发酵、惧怕无休止的骚扰,迫于压力妥协,赔付了一万九千元。老实人讲道理,闹事者得实惠,这一幕,并不陌生。
这让我想起之前经办的一桩案子。广西某县,一名公务员夜间散步,在晚上八点多被A公司送货司机撞倒,抢救、治疗,各项开销很快就过百万,最终还是成了植物人。肇事司机是外出打工的农民,本身没有赔付能力,而所属企业很大,因为家属不闹,却分文不愿赔偿。连看都没有看过,别说来给家属道歉了。
当事人家属是非常本分善良的普通人,选择相信法律,委托我们走诉讼途径。我们在财产保全时查到对方账户光现金就有几百万,明明具备足额赔付能力,企业却百般抗辩。二审阶段还抛出十分荒唐的理由,主张受害者是公务员,福利待遇好,应当体谅经营困难的私企,予以减免责任。同时辩称晚上八点司机是私自外出玩耍,不属于履职行为,全部责任应当由司机个人承担。真是要气死我了,开庭那天我都想去打人了[允悲]
办案的那两年,我内心无数次挣扎。理性告诉我应当坚守程序,相信司法;可现实的困境摆在眼前,我甚至也动过极其无奈的念头,如果实在走不通,是不是就只能把植物人的老人抬到对方公司门口?只要闹一闹,大企业顾及声誉,或许立刻就会出钱解决。这样打,什么时候是个头啊?家属都在借钱生活了。但忍住了,没去闹。我们也坚持走完全部司法程序。万幸,二审维持原判,我们拿到了胜诉结果。
可这一场正义,来得太沉重。整整两年多的诉讼周期,巨额的医疗开支压在家庭身上。试想,如果换作更差一点的底层百姓,没有能力支撑漫长诉讼,耗不起时间、扛不住经济压力,等不到一纸判决,又该何去何从?
这就是现实的悖论呀:“闹”之所以屡禁不绝,是因为很多时候闹事可以快速拿到结果;而选择守法,往往要付出时间、金钱、心力的巨大代价。当老实人循规蹈矩,就要熬过漫长的等待,敢于闹事施压,反倒可以绕过规则快速拿到利益。长此以往,就会扭曲大众的朴素认知,让人怀疑守法的意义。
所以我们庆幸这个案件最终法律站在了正义这边,也庆幸#官方确认帮扶老人遭索赔店主不担责# ,更盼望司法少一些和稀泥,不以息事宁人为第一目标。对错分明,责任清晰,让守规矩的人不必被逼到要靠闹事才能维权,让合法途径就能高效拿到公平结果。唯有如此,“会哭的孩子才有糖吃”这种扭曲的现象,才会慢慢减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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