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鸿:强烈呼吁增设《破坏婚姻家庭罪》!
当下恶意插足他人婚姻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少第三者蓄意介入,造成配偶精神崩溃、家庭破碎,而现有法律大多只能走民事途径追责,惩戒力度明显不足!
但该罪名重点针对主观恶意明显,长期与已婚者同居纠缠,致使家庭解体、受害人遭受严重身心伤害的恶劣情形!
通过刑事立法补齐惩戒短板,提高违法代价,划清行为红线,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给婚姻中的受害一方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护,守护完整的家庭秩序!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