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航局一公司因未取得海域使用权,非法占用海域在天津被罚193.9万、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
近日,从公开信息了解,2026年8月20日,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因未取得海域使用权,非法占用海域,被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193.90527万元,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
处罚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文海
处罚类别:其他-责令退还;罚款
处罚事由:未取得海域使用权,非法占用海域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规资执(海洋)处罚字〔2026〕第004号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20000MB1909339E
数据来源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20000MB1909339E
违法事实:未取得海域使用权,非法占用海域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
处罚机关: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罚款金额(万元):193.90527
处罚决定日期:2026-08-20
公示截止期: 2027-08-20
处罚内容: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六倍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壹佰玖拾叁万玖仟零伍拾贰元柒角整。
发布于 贵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