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职_庞九林律师
26-08-26 12:26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超话主持人(可爱的法律超话)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如此肆无忌惮跟踪拍摄他人,曝光隐私,不应该抓起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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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随蹲守、贴身跟踪,偷拍他人私生活,再把私密画面公之于众,这种行为,本身就是明确的违法行为,达到相应情节,完全可以构成刑事犯罪。

《民法典》明确保护每一个自然人的隐私权,即便是公众人物,也没有义务把私人生活全盘摊开给大众围观,私人出行、私人会面、非公开的生活片段,都属于受法律保护的隐私范畴。《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可以拘留、罚款;长期纠缠尾随、滋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同样可以治安处罚,还可以下发禁止接触令。

并不是只有动手伤人才算作恶。蹲守住宅、酒店,长时间贴身尾随,恶意拍摄私人生活,再放到网络大肆传播,搅乱别人正常生活,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精神压力,这就是实实在在的侵权。如果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拿着偷拍素材敲诈勒索、多次滋扰恐吓,情节恶劣的,就已经触碰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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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现实里很多人疑惑:明明行为很过分,为什么常常看不到严厉处理?

核心卡在现实执法的几道难关。第一是取证难,很多拍摄行为发生在公共场所,对方手持普通手机,并非针孔偷拍设备,想要证明“恶意尾随骚扰”,需要完整连续的证据链条,只拿到几张流出的照片,很难直接锁定全部违法事实。第二是刑事入罪门槛高,多数普通偷拍跟拍,一般只能够到治安违法,想要认定犯罪,需要造成严重后果、存在敲诈牟利等加重情节,很多案件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第三是维权成本高,侵权素材一经网络流出,扩散速度极快,溯源、固定证据、追查行为人,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

但“查处存在现实难度”不等于行为合法,更不等于可以放任不管。违法事实客观存在,就应当报警固定证据,走民事起诉要求删除内容、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遇到敲诈勒索、持续恐吓滋扰,更应当坚决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八卦不能成为践踏他人人格的借口,窥探隐私的流量,不该建立在践踏别人安宁的基础之上。法律条文早已划出红线,更需要的是落地执行,让肆意跟踪偷拍、曝光隐私的人,真正付出对应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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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