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职人员无故掌掴13岁初中生#
民警无故殴打未成年人,很可耻!
陕西定边两名公职人员,其中一人竟然还是人民警察,无故殴打13岁少年,民警当众扇少年耳光致其受伤住院。
当地硬是拖了一个月,因为舆论压力才做出罚酒三杯的处罚:
涉事民警、基层公职人员被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未道歉和赔偿。
如果没有舆论压力,基本上就不了了之,祖国的花朵就白白地挨了一顿打。
那名公职人员只是公积金系统的基层人员而已,警察毫不犹豫地偏袒他,并无故殴打作为受害者(报警人)的孩子。黑暗!
很难想象,如此恶劣的案例竟然发生在所谓法治社会的今天。可见当地执法部门的诸多问题之一斑。
说句实在话,我们都怕孩子在外面碰上这种事。尤其是在小地方,对方要再有点身份,你第一反应是不是懵了,不知道找谁,不知道怎么办。
我跟你说个最实在的顺序。
第一,孩子挨了打,别管对方是谁,先报警,要求做伤情鉴定。伤情鉴定直接决定后面是治安处罚还是刑事立案,这是最先要拿的东西。
第二,治安拘留只是行政处罚,不代表民事赔偿自动就给了。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这些要单独提。可以私下协商,协商不成就走诉讼。别觉得麻烦,这是对方该出的。
第三,打人的要是公职人员,一定要把这条单独拎出来,向他的单位和纪检部门反映。他这个身份,既是问题,也是你施压的入口。单位处理不处理,是另一回事,但你反映了,就会留痕。
第四,孩子伤的是心,不是光看大夫就完了。他不敢出门,不敢上学,这不是胆小,是应激。钱该赔的要赔,心理上的问题也得认。别让家里人说“没事,过几天就好了”,好不了那么快。
最后说一句。
这件事最让人难受的,不是那十天拘留轻了还是重了。是一个孩子走在自己回家的路上,突然被两个大人打了。这种莫名其妙的不安全,会跟他很久。
我们改变不了别人作恶,但至少能让自己孩子知道,被欺负了,报警,说出来,找人管。别把这种事先咽下去。咽下去了,伤就一直好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