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战律师
26-08-26 15:48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杭州滨江电梯纠纷反转##律师说法# 公安通告说立案调查,立的什么案?能追究刑事责任吗?希望不要轻轻放过,试想如果没有监控,被诬陷的人将面临什么?更重要的是如果这样做不承受足够代价,以后女性真被侵害时,会不会很多人不敢信?
#律师说法# 这女子其实不但在网控诉男邻居猥亵,同时塑造"流氓全身而退、被害者赔钱"的场景,其实也在控诉警方不管。幸亏有监控,否则双方说法不一,谁能证明她是造谣?就算警方以证据为由不处理男邻居,女子到网上控诉后,男邻居很可能也得社死,警方也得被质疑。
#杭州电梯事件不是谁先发声谁有理# 分析一下责任,警方说立案,但没说定性为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按警方通告“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的措辞,很可能是治安案件处理。
那什么情况下会追究刑事责任呢?《刑法》第246条有诽谤罪的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关于情节严重的标准,按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可以算情节严重。
但通常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公安不会公诉。当然,如果认定符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况,也可以按公诉案件立案。比如,之前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黄谣的案子,警方按治安案件拘留后,当事人自己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诽谤罪的刑事责任。但法院立案后,检察院发检察建议认为应该公诉,公安局开始立案侦查,最后按公诉案件处理,还被最高检列为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之一。
本案大家觉得会怎么处理呢?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