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强奸再审改判无罪男子获赔17万#,该案入选最高法《刑事审判参考》案例】王生(化姓)是一位厨师,与程某(化姓)是朋友。程某介绍女友小水(化名)到其店铺做服务员,小水入职一周内,便与王生发生了两次关系。第三次时小水拒绝了王生,并告知了男友程某与朋友田某(化姓)。程、田二人找王生协商不成,遂报警。王生一审二审均被判强奸罪。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时认为,仅有小水陈述直接证明王生实施了暴力强奸未遂行为;原审认定王生具有“强奸故意”的证据不足,证明王生对小水实施了暴力行为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故改判王生无罪。此案去年经本报独家报道后引发了广泛关注。
判决生效后,王生向当地法院提出国家赔偿要求。8月26日,记者独家获悉,法院依法予以支付王生人身自由赔偿金144558.08元,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今年5月,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刑事审判参考》惩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专辑。办案律师认为:“本案的入选,表明司法机关在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同时,也关注到了性侵案件出现‘一对一’局面时入罪倾向强的问题。严惩犯罪不能以降低证据标准、忽视合理怀疑为代价。”(文、图/记者:周伟良)详情↓ http://t.cn/AXpTlPM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