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中国法治观察】劳务代偿模式背后的司法温度
每年5月1日至8月16日,是广西北部湾海域的休渔期,海面归于平静。然而,2025年8月7日上午,这份宁静被防城港附近海域上的一艘渔船打破,有人正偷偷电鱼。
正在巡航的海警立即靠近喊话,要求对方停船接受检查。
休渔期非法捕捞 渔民被当场查获
正在电鱼的是本地渔民许某。面对询问,他神色慌张,支吾难言。
经查,许某使用电鱼工具进行捕捞,而此类渔具早已被国家明令禁止。更关键的是,距休渔期解禁尚有整整九天,许某对此心知肚明,却仍抱着“赌一把”的侥幸心理出海。
电鱼会造成大面积海洋生物受损,如果电压量大的话,会导致鱼类死亡,海底的底栖生物、微生物也一样会受影响。
正因为如此,在休渔期内使用禁用渔具,属于法律严厉打击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许某不仅要面临刑事追责,还须承担因生态破坏而产生的高额修复赔偿。事实虽然清晰,但主审法官却发现了一个令人揪心的事实。
“许某一家六口,有两位老人需要赡养,妻子收入微薄,儿子长期失业,捕鱼是唯一生计来源。”
这意味着,许某入狱后,这个家庭将失去支柱;而受损的海洋生态,也会因无人赔偿而迟迟得不到修复。如何裁决,考验着法官的智慧。
情法交织 法官的考量与抉择
2026年7月,这起案件在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公开审理。许某承认,自己知道休渔期和电鱼违法,但实在迫于生活压力,才铤而走险。
最终,被告人许某因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除此之外,许某还须承担生态破坏产生的高额修复赔偿,但他的家庭显然无力负担。那么,海洋生态该如何修复?司法机关向防城港市海洋局了解到,传统的海洋生态修复多采用增殖放流模式,也就是买鱼苗放回大海,但这种方式的投入成本也并不低。
法院综合考虑许某的年龄、身体情况以及家庭经济状况,决定采取劳务代偿的方式。既可以弥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也达到了生态修复及时执行的目的。
让非法捕捞者成为海岸守护人
许某需在一年内,在其居住地附近海岸线完成七十五天、每天八小时的海洋垃圾清理任务。这片海域紧邻他非法捕捞的地点,既便于社区就近监督,也让他亲身参与环境保护。
这起看似普通的案件,折射出了广西法院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的重要探索:在严惩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修复”与“教育”,让“破坏者”转变为“守护人”。而这,也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所倡导和鼓励的方向。(来源:央视·中国法治观察 | 总台央视记者:张煦 纪斌) http://t.cn/AXpH0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