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记
26-08-27 11:22 微博认证:微博2020最具影响力时评大V

挺多网友总是把复杂的历史过程简单化,例如什么十年前不让他走。你怎么知道是不让他走?

我自己辞职,谁敢不让走?
体制内的,连续旷工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直接就解除合同了。

刘翔想走,谁也拦不住。

咱们大家都不是外宾,没必要把事情想成谁强迫谁。
当初没走,那都是有各种复杂的利益算计,刘翔背后有顶尖的经纪团队,怎么处理身份关系,要考虑长期短期经济利益,要考虑体制内给予的保护,要考虑体制内给予的荣誉加成。

例如刘翔连任过两届全国政协委员,如果不是体制内的推荐,他能当得上吗?有这种顶级的体制内荣誉职务背书,他获得的广告价值加成,那也是一般体制外运动员不能比的。

这些账,刘翔和团队都是计算的清清楚楚,否则当年早就走了,体制虽然严格,但其实并没有刚性的规定谁不准走。体育局长那都是流水的岗位,谁也没权利硬留刘翔。

只不过当年劝劝而已,当然这其中肯定有各种角力和妥协,但最终肯定是要刘翔点头的。

现在也不是说体育局长跟刘翔较劲,那是全国体制内严管一盘棋,严管的不光是他,从普通公务员到高干。

当年很多宽松的政策,现在不行了,这是大势。有很多人抱怨,也不止刘翔一个。

谈不拢,那就离开。这同样是利益权衡罢了,没必要搞得好像谁受欺负似的。

有个问题问得好,说那十年前咋不让刘翔离开?

嗯,那刘翔你都委屈十年了,你咋现在才说?

发布于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