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称和中国女生恋爱因冲动杀人# #韩方拟公开杀害中国女生嫌疑人身份# #杀害中国女生嫌犯承认罪行#
女生在韩遇害暂难引渡嫌犯回国。属于犯罪性质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后果特别严重的事件。主观特别恶劣,妥妥的会判死刑。
因为案件发生在韩国,虽然受害人是中国人,凶手也是中国人,韩国对这个案件有管辖权,那么正常来说应该在韩国进行审判。
根据刑法规定,如果中国人在外国被伤害的,尤其是被杀害的,中国有管辖权,但是管辖权实现的前提是这个凶手必须进入到中国领土。
凶手进入中国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韩国把这个凶手引渡给我们国家。这个困难度比较大,因为再韩国犯罪,韩国有管辖权,这个会涉及到司法主权的问题,一般来说不会引渡给我们国家。
第二种方式,就是凶手在韩国服刑结束以后,被韩国遣送回国,那个时候就可以对这个凶手进行审判了。 http://t.cn/AXpE4qVP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