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安置是非原委有必要摆到台面上#
一个运动员
为国争光
拿了代言
分管理这个运动员的单位管理费
不是应该的么?
你是一个院士
发明创造、发论文
你拿的经费也是需要分给你所在的单位管理费啊
你是销售冠军
你卖了一个亿的货,净利润你也不是全揣兜里啊,要上交你所在的公司的
至于第三个选择
可以直接问他需要什么
然后大家想一下是否合理
比如,一个国际奖品的运动员拿个处级干部,那么纳税100亿的企业家呢?突破卡脖子工程的科学家呢,得了诺奖的作家呢?
然后想想农民伯伯有没有贡献,应不应该给一二三个选择
大家都摆台面上比较好
发布于 江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