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内离世老人儿子称深感抱歉#
一方退还所谓“人道主义赔偿”,另一方把获得的部分“补偿”捐给慈善机构。
这个结果比较令人欣慰。
但还是要思考,为什么会有这种事情发生,为什么有些人认为无过错一方付出“人道主义赔偿”是合理的。
甚至在很多情况下,人们认为这是惯例。
比如开车出门时,明明是非机动车一方闯红灯,或进入车辆盲区,无过错的司机也要赔钱。一些景区公园等,明明有告示牌说明不能游泳、此路封闭等,一旦违规者出事,不仅要免费救援,还会被要求赔偿。
不守规矩、甚至给他人造成麻烦和风险的人,为什么要得到保护甚至补偿呢。想不通这是什么法理。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