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
26-08-27 16:56 微博认证:南方日报官方微博

#女子出轨后伙同男友告人强奸#【#男子因强奸被关304日后改判无罪#】
厨师王生与程某原是朋友,2021年6月23日,程某介绍女友小水与王生结识,双方互加微信。王生介绍小水到其任职的店铺做服务员。

2021年7月13日,小水入职。随后一周,小水与王生发生了两次关系。7月23日凌晨,王生来到小水住处试图与之发生关系,小水拒绝,王生离开了小水住处。小水在床上发现了王生带来的避孕套,事后将王生的企图告知男友程某和朋友田某(化姓)。

当日,程某和田某来到烧烤店与王生协商,王生未予以理会。随后田某以朋友受到骚扰为由报警,警方以“强制猥亵罪”立案,报捕时被定性为“强奸罪”。

2021年11月,法院一审认为,王生构成强奸罪。王生系初犯和犯罪未遂,判有期徒刑十个月。王生不服,提起上诉。2022年3月,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小水在一审庭审时陈述,此前未透露过与王生曾发生过两次关系,是因为考虑到当时和程某在一起,不想让男友知道这件事影响关系。案发后她也不想报警,想要私下解决。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仅有小水陈述直接证明王生实施了暴力强奸未遂行为,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只能证明案发当晚王生擅自进入小水房间,想和小水再次发生关系遭到拒绝,并不能印证王生具有强奸故意和使用了暴力手段。

再审法院认为,原审认定王生具有“强奸故意”的证据不足,证明王生对小水实施了暴力行为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2025年7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一审、二审判决,王生无罪。

判决生效后,王生向当地法院提出国家赔偿要求。2025年11月24日,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赔偿请求部分成立,法院依法予以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144558.08元,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

关于人身自由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赔偿请求人王生自2021年7月23日至2022年5月22日共被羁押304日,关于人身自由赔偿金的赔偿请求成立,按照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每日475.52元的国家赔偿标准计算,法院依法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144558.08元。

8月26日,办案律师告诉记者,2026年5月,案件被收录进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刑事审判参考》惩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专辑。“本案的入选,表明司法机关在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同时,也关注到了性侵案件出现‘一对一’局面时入罪倾向强的问题。严惩犯罪不能以降低证据标准、忽视合理怀疑为代价。”(广州日报)#强奸改判无罪案疑涉敲诈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