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职人员无故掌掴13岁初中生#
最开始的时候说,两名孩子形迹可疑,后来又说,看两个孩子深夜不回家想管教一下。这两种说辞都站不住脚。判断一个人形迹可疑总要有一定的理由,而非大街上出现两个正在行走的孩子就认定其形迹可疑。通常来说,民警巡逻判断一个人形迹可疑要看这几个方面:①看其行为举止,如果一个人动作鬼鬼祟祟,在一个地方反复徘徊,四处张望,遇到民警时眼神闪躲。这种情况下民警可以对其进行询问,但作为民警不可对其进行暴力殴打。②衣着与随身物品,如果一个人大热天穿着很厚实的衣服,并佩戴帽子和口罩把自己遮挡的严严实实。手里拿着沉重的背包、工具袋,甚至里面有露出撬棍、钳子、手套等工具,这种情况下民警也可以对其进行询问,但依旧不能用暴力手段审讯形迹可疑的人。
现在正值暑假阶段,两个孩子在外玩,回家的时间略微晚点也很正常。只要两个孩子所去的目的地是正规的场所,且家人并未拨打报警电话。那么孩子的行踪就属于正常的活动范畴,民警无权过度干涉孩子的活动自由。这两名公职人员借着自己的身份对孩子实施暴力行为已经违反了其职业道理。他们的这种做法既既违背了执法为民的基本准则,也伤害了群众对公职人员的信任。如果这两名孩子真的有什么问题,那么作为民警也应当秉持教育、劝导的方式,而非采取过激暴力手段。正常情况下,民警对未成年人的巡查、劝导是出于安全保护的履职行为,但若出现超出必要限度的暴力行为、过激处置,则属于违规执法,当事人父母可以通过正规渠道申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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