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翔伞出事后公司不认遇难者是其客户#
这事发生在 2026年8月26日土耳其费特希耶(滑翔伞胜地),一对中国夫妻线下找了号称“零事故”的 Hanuman 公司订双人伞,因该公司飞行员排满,被转手“卖”给别的小公司;丈夫先飞、妻子后飞,期间空中出事,一名土耳其飞行员和中国男游客遇难。出事后 Hanuman 称“不是我公司客户,不归我们管”,同现场目击中国游客还提到救援直升机从外城调、妻子落地后独自找人手机快没电等细节。
公司“不认客户”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转委托/分包不等于甩锅:游客是奔着 Hanuman 的招牌线下付款订的,公司因自身排班满把人转给别家,在合同法与消费者保护层面属于公司接单后擅自转委托,原公司与游客的服务合同关系、安全保障义务并不因此消灭。
经营性高风险项目免责书有限:国内多起判例(成都十级伤残案、武汉迫降案)明确,滑翔伞《免责声明》《自律书》涉及人身损害的格式条款依法无效,“自甘风险”不能免掉经营方对装备检查、气象判断、教练资质、应急处置的法定责任。
跨国追责路径:若在土耳其立案,可查付款凭证、预订记录、转单聊天/口头证据、同行目击者;同时走中国游客境外意外险理赔、外交领事协助,以及在国内起诉 Hanuman 在国内的关联主体(如国内推广代理、收款方)。
这类纠纷里的关键举证点
- 付款流水、收据、名片、WhatsApp/微信预订对话(证明“找谁订”)
- 现场排班表、被转给哪家小公司、实际带飞教练执照
- 起飞前天气/空域放行记录、救援呼叫时间轴(目击者称等救援久、直升机跨城调)
- 妻子落地后无人对接、飞行员自行离开等处置瑕疵(涉及事后救助义务)
发布于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