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公证赠与女儿295万离婚时前夫要分##政法频道我要找律师# 【父母公证“无偿赠与295万给女儿单独所有”,离婚后女婿起诉要分,法院:归个人】父母通过公证《赠与合同》给女儿295万元,明确约定“无偿赠与给女儿单独所有,不作为女儿与女婿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这笔钱还算不算女儿的?女婿提出异议,认为这笔钱早已花光,且来源是夫妻共有房屋出售款,应当分割。法院怎么判?上海青浦区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http://t.cn/AXp1QI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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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8-28 17:25 微博认证: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