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看了《明清通俗小说婚姻叙事研究》,里面讲了明清通俗小说中的几类关键情节,比如订婚、入赘、纳妾、私奔和离异。里面在纳妾、私奔这两章的描写特别有意思。相同的逻辑都是男性在叙事中隐形,但又以作者(一个男人)超然的身份凌驾于整个小说情节之上。
比如妒妻与美妾之争,丈夫往往是隐形的,但其实妾代表繁衍和声色的欲望,妻则是局限了这些欲望,因此妻妾之争,实质上是男性试图将欲望无限扩张的斗争。男性用“妾”的行为代表自己,并且在不可收拾的时候,将责任全部推卸到妾的身上。
作者说,虽然在情节中,妻妾之争总是很重要,但其实在丈夫的角度看来,根本无足轻重,二者之间没有本质区别,“所有的女性其实在男性看来或许应该都是‘妾’,意味着美丽、善良、聪慧、守节,他们将女性的所有优点都附加到‘妾’身上,然后又将对于妾的这些想象蔓延到所有女性,将所有的女性都‘妾’化。从这个意义上说,或许‘纳妾’才是他们心中最为完美的婚姻方式。”
而“私奔”更有意思。通俗小说往往聚焦于男性对功名和女性的双重追求,而“私奔”往往以一个女性“慧眼识人”作为基础,代替还未肯定他的庙堂、科举,给与肯定。而塑造女性的主动“奔”的动作,是把这一行为的责任方确定下来,“私奔看似是女性为了追寻自己的婚姻幸福而主动采取的极端行为,实则是男性在人生或是婚姻无望的情况下最希望女性能做到的事。”
所以与其说是“婚姻叙事”,里面充满的其实是由男性主导的叙事。会怎么引导读者的情绪?下道德判断的时候又是在传递什么样的欲求?用最通俗的方式,曲折的情节来定义了善与恶、美与丑,但最终无论在虚构故事还是现实生活中,他们想要获得的,都是在婚姻中“第一性”的地位。
对照最近的热点事件也没什么不同,一个故事怎么讲述,是权力问题。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