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当今
26-08-29 06:06 微博认证:微博新知博主 法律博主

#6岁男孩被烟花炸伤半年无部门负责#一个6岁孩子在政府划定的集中燃放点被炸伤,半年了竟然没有一个部门站出来认账。从法律角度看,责任主体其实很清晰:

第一、政府的安全保障义务跑不了。 这个燃放点是西昌市政府公开划定的,那从安全分区、现场管控到应急处置,政府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连谁批的、谁管的都说不清,本身就说明权责划分存在严重问题。所以把公告中涉及的街道办、景区管理局等一并列为共同被告,这个思路是对的,普通老百姓没义务搞清楚政府内部怎么分工,到了法庭上,各部门得自己举证不归我管,嘴上说说可不算数。

第二、监控坏了不能成为免责理由。 除夕夜人流量那么大,监控偏偏坏了,这到底是意外还是管理失职呢。如果监控维护不到位导致无法追查肇事者,管理方本身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家属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明确燃放点的审批主体和责任部门。同时把相关主体全部列为被告起诉,让法院来厘清责任归属。

一个孩子在官方指定的安全区域受伤,却陷入找不到被告的死循环,这本身就是对公共管理的一次拷问。 划定燃放点不能只管“划”不管"管",出了事更不能踢皮球。希望这个案子能推动相关部门真正厘清责任,给这个孩子一个交代。#热点观点##微博新知博主# http://t.cn/AXpdGhNl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