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婚后第三天自愿给房子加妻子名字# 一年多后女方起诉离婚要求分房】近日,株洲法院审理一起离婚财产纠纷案件。男子婚后第三天,将自己婚前全款购置装修的房产加上妻子名字,一年多后妻子起诉离婚,要求分割这套房产。
据了解,王鹏与李甜2024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第三天,王鹏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把自己婚前购买装修的157㎡房屋加上妻子李甜的名字,登记为双方共有。这套房屋购入价85万元,装修花费约40万元,全部由王鹏婚前出资。
婚后二人迎来一对双胞胎儿子,但相处矛盾不断,2025年2月双方发生争吵后,李甜离家分居。同年12月,李甜向法院起诉离婚,同时请求分割这套共有房产,房屋目前由王鹏居住。
法院审理认为,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属于男方自愿赠与,房产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并不代表离婚就必须对半平分。结合本案婚姻存续时间较短、房屋全部由男方婚前出资购置装修,同时兼顾二人共同生育双胞胎子女的客观事实,参照当前小区二手房约4600元/㎡的市场行情,最终判决房屋归男方王鹏所有,由王鹏向李甜支付15万元经济补偿。 http://t.cn/AXpD7AY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