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向顺
26-08-29 18:48 微博认证:职场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在孙宇晨和景甜这个瓜里,孙是真鸡贼真下作,写小作文、曝光私密、利用女方博眼球涨身价赚钱,但景也不是啥傻白甜小百花,两个人各取所需交易而已,两个人本来就是赤裸裸的钱色交易,要是孙没啥钱、甚至只是个小富豪,根本两人就不可能会有啥关系,精明算计无底线富豪和捞钱女明星的狗血故事罢了。

而看到一个获得了很多赞同的热门观点,大概意思是:

两个人发生关系,就默认是女的吃亏、男的占便宜,所以男的想和女的发生X行为就需要给钱给女的花、分手要给分手费,作为补偿,男的不给钱,就是渣男、铁公鸡抠搜下头男,而女的是被“白睡”、“白嫖”了。

你觉得这个观点对吗?

仔细想想,好像在我们的文化环境里,还确实是这样的:

在大多数情况下,男的看女身体、摸女的身体、和女的发生关系,甚至是男的被女的摸、被女的看身体、男的被女的霸王硬上弓,都会被认为是男的占了便宜,女的吃了亏.......

但我觉得这个观点是偏颇的,逻辑是有问题的。

这种观点,其实把女性物化成了一种资源,一种客体,是“被睡”的对象,是一种可以被男人占有的东西,而不是一个有主观选择权、有主观欲望、也会享受性行为快感、也有恋爱情感需求的人,是一个完全独立的主体。

在两性关系里,女性和男性是一样的,都是那个可以选择主动、占据主导权的一方,不存在谁是客体、谁是主体。

这是一种对女性的物化,是封建老思想,男的和女的有这种思想其实都应该。

这跟我们现代提倡男女平等、女性跟男性平等、有同等法律主体权利的法律和提倡,是背道而驰的。

我觉得发生X行为,谁吃亏谁占便宜,和性别无关,比如这几种情况:

1、甲乙两人心甘情愿,两人睡在一起,发生了X行为,互相都享受这个过程,都很喜欢这个过程,都欣赏对方,觉得对方很好,而不是为了钱财,那这种情况下,不存在谁占便宜,甚至两人都是受益者。

2、甲乙两人心甘情愿,发生了X行为,其中一个人很享受,但另外一个人觉得很不满意、甚至难受痛苦,那享受那个就是占便宜了,不享受那个就是吃亏了,这个不分男女。

3、甲心不甘情不愿、非常抗拒,乙逼迫、强行发生关系,那这个就是QJ,那甲是受害者,乙属于违法犯罪了,这个事儿其实也不应该分男女。

4、就算两个人心甘情愿,其实也可能有吃亏方,要看双方条件才能判断:

比如一个矮穷矬丑的男人,和一个白富美女人发生关系,那是白富美吃亏了;一个老胖丑女人,和一个八块腹肌年轻帅气小伙发生关系,啥都没给,那是年轻小伙吃亏了;一个老头和一个年轻小姑娘发生关系,啥都没给,那是小姑娘吃亏了.......

占便宜的一方,确实应该给吃亏的一方一定经济或者情绪价值上的补偿。

5、还有一种情况很普遍,甲其实并不想乙恋爱、结婚、发生关系,但乙给钱、给利益和其进行交易,说服甲自愿和乙发生关系。那如果甲得到承诺的钱财利益了,乙也成功达到了自己的目标,那双方就算共赢;如果发生了关系,但乙没有按照承诺给钱给好处,那就是甲吃亏了;如果甲得到了钱财好处,没和乙发生关系,那就是乙吃亏了。

如果发生X行为是需要一方给另一方付费的、花钱的才能达成的,不花钱就不能恋爱、不能上床之类的,那本质上就是交易,就和My和PC是一个性质,只是没那么直白罢了,而非两情相悦和普通恋爱、结婚。

就像孙宇晨和景甜这种,整个事件看下来,是不存在什么感情、什么爱情的,整个事件下来都是钱钱钱、名和利。这一对身上,男的想要回钱、想以此出名博流量搞到更多钱财利益,女的想在男的身上搞钱。

两人都不是啥省油的灯......

#孙宇晨身高##分手还得是老钱##疑似被孙宇晨退票的电影院观众回应#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