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在纽约
26-08-30 23:00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法官判了 川普政府败诉 不得驱逐挺巴外籍学生 违反言论自由」 那些报道美国科技、武器,这先进那先进的媒体,在我们法律生眼里,其实不过如此。

美国最先进的东西那些都靠不上边。来看看这个最新判决,不可一世的大总统川普,竟无权驱逐一些仅仅是平民的外国人。

加州圣荷西联邦法官魏斯(Noël Wise) 本月28日援裁定,川普政府之前针对被控在大学校园内发表支持巴勒斯坦与批评以色列言论的非美国公民大学生,撤销其签证并启动遣返程序,做法违宪,已侵害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也涉及第五修正案的正当程序问题。

这项裁决对大学校园与非公民学生有何影响?

裁决指出,政府曾以驱逐与撤签威胁特定言论,导致非公民学生与校园媒体自我审查、辞职或匿名发稿,显示政策已对校园言论产生明显寒蝉效应。

判决中对言论自由的内核观点是什么?

法官强调,非公民也享有与公民相同的第一修正案权利,美国不能只容许赞美政府的声音;即使不喜欢某些观点,也必须守护言论自由。

为什么在美国当总统的很多学法律出生? 因为这玩意才是最先进的,没有它,什么美国科技、武器、教育…啥都不会有,更不可能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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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