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网警@围脖侠
2026年8月30日19:51,浙江省内一微博橙V用户(p1)uid:7301480516(认定标准每月阅读量30w),公然利用其账号影响力,涉嫌寻衅滋事与侵犯他人隐私,引导对视频中自然人的不法侵害。事实与理由如下:
1、该用户所描述“寻衅滋事”,同视频中描述对象的行为不符。25秒的视频中描述对象的手臂与身体并未直接接触原博中所谓“财产”,而是抓住绿色灯牌的一角,对自己的财产行使权利。博文与转发中使用明确具有针对性和贬损性的表达(p2-p3),客观上有降低被侵权对象社会评价、对身心造成损害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42条规定、《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该用户利用网络,针对特定用户肆意发布侵权内容,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公开挑衅,制造对立,破坏社会秩序。截止2026年8月31日,该条微博已获得1266点赞、79评论、583转发,侵权视频在微博平台的浏览量已达9w,已满足刑事立案条件(p1)
2、博文明确提到“拍到好多大脸”,并在微博公开传播未经当事人同意的面部影像。面部信息属于受法律保护的个人信息,未经同意拍摄并公开传播,构成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此外,该用户并不在事发地武汉,侵权视频是由另一自然人拍摄投稿,难以统计在其他公域或私域内这条侵权的视频传播量与对被侵权人所造成的损失。因此,该用户应承担在微博平台公开发布侵犯自然人肖像权的侵权责任与传播偷拍视频的连带责任。我方保留溯源追责的权利。
3、该用户违背《微博社区公约》中(二)“宣扬仇恨”、(七)传播炒作负面言论,公然煽动不同粉丝群体间的对立与互撕,将个体间的矛盾上升为群体对立、制造网络冲突。与微博设置阶梯制大V澄清平台风气,创造清朗空间的初衷相违背。
对此,请@浙江网警@围脖侠 行使职责如下:
1、敦促该侵权用户立刻删除视频,供认偷拍源头。对被侵权人赔礼道歉,消除直接负面影响与次生负面影响,积极配合受害者维权以降低司法评估中所可能面临的处罚。
2、@围脖侠
对原博以及原博转发区形成侵害环节的红V、橙V、黄V、无V用户,视言论出格程度实行阶梯制禁言。在月度考核时扣除本条微博对微博用户认证升级所增加的阅读量,如该用户加入共享计划,扣除该条博文共享所得并公示其具体数额,以便受害者统计其违法所得。
3、@浙江网警
该用户持续性煽动引导对不同粉丝群体的网暴,侵犯他人隐私,涉嫌寻衅滋事,肆意模糊对他人正常评价与侮辱的边界。违背多条《治安管理处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法律规定。请@浙江网警 ,依照《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密切关注该用户的网络言行,杜绝其将网络上的恶性延伸至社会生活公共领域的可能。
以上所有侵权内容均已取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