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一下08和12隐瞒伤情,到底谁该负责?
以下是我个人观点,大家看看说的有没有道理。
讨论责任的第一原则:一个团队中,在信息充分的前提下,谁受益最大,谁就是第一责任人。
08年刘翔的伤情被精心隐瞒了,这是事实。隐瞒的好处是什么?
唯一好处就是赞助商不知情,老百姓不知情,赛前一段时期签了大量的高价代言合同。这些合同肯定有具体的约束条款,商家也不傻,最大的商业利益就在北京奥运比赛那一刹那,比春晚关注度还高。
如果赛前就把伤情充分披露,或者直接宣布不参加奥运,商业价值直接下降90%以上。事实也证明了这个判断,奥运退赛之后,09年左右,几乎所有合同都没有续约。
但第一笔合同的巨额资金是挣到手了。落袋为安。
请问谁是最大受益者?刘翔个人分成是65%,其余35%那是给教练组15%、地方青训基金10%、输送单位10%。
也有说法是北京奥运会前刘翔分50%,教练组15%,地方青训基金15%,输送单位20%。
无论哪种算法,刘翔和教练组分的都是断崖领先第一大头,剩下的没有具体人,上交国库进入大池子,然后再分配。
隐瞒信息的最大受益人,说自己是受害者,这不是耍流氓吗?
第二,隐瞒信息的决策人是谁?
有人说刘翔不能随便对外发言,这是没错的。但要注意,刘翔不能对外随便发什么言?
不能随便对外发的是“与核心决策不符”的言论。大基础当然要符合法律法规。
隐瞒刘翔的伤情,这是个集体决策,大前提是刘翔本人和教练组必须同意。体制内的规则,讨论这些决策必须上会,要留记录的。
如果刘翔和教练组不同意,领导强行决策那就是送自己上断头台。那么大的负面舆情,也是北京奥运最大的单一事件,事后田径队内部被批评了,但相关负责人并没有受到任何实质惩罚,这已经很说明问题。
说白了,当时就是所有人统一了意见,包括刘翔本人也认为自己能搏一下,他也想搏一下。
这是标准的集体决策。
你说田协有责任我绝对不反对,该骂就骂他们。
但是把刘翔这个经济上最大的受益者,也是最核心的集体决策之一给全摘出来,甚至进一步把他变成了受害者,这不纯属耍流氓吗?
现在舆论到了什么程度呢,只要刘翔稍微表达一点委屈,舆论自动帮他造谣,帮他耍流氓。
08奥运是逼他参赛。他是受害者。
12奥运还是逼他参赛。他是受害者。
15年退役后,不分他广告提成,给他发工资提供保障提供政治荣誉,十一年允许他全世界各地跑,这神特么还是逼他,是组织“不让他走”。他特么还是受害者。
刘翔为了遵守组织纪律,含泪隐忍18年,实现了个人利益最大化。
到了2026年,又是组织逼他二选一,但这会刘翔不再隐忍了,因为这次无论买断还是回去上班,都不符合他的个人最大利益了,他不听组织的了,上网找网友帮忙。
真的,说到这里我都想哭了,这就是BABY(被逼)的一生啊,太惨了!
这要不支持刘翔,你还是人吗!
发布于 辽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