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九一八事变至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侵华日军公然践踏国际法,在华使用化学武器超2000次,造成20余万军民伤亡。战败后日方又仓促掩埋,留下无尽遗毒。依据国际公约和中日备忘录,日本负有完全销毁义务,且应于2007年完成。
如今销毁已4次逾期,日方却投入不足、资金未用,所谓“尽快彻底销毁”沦为一张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历史罪责不容推诿,日本不仅欠中国人民一个交代,也欠国际社会一个负责的答复。请用行动履责,而非继续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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