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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8-31 15:23 微博认证:浙江钱江频道

【#律师回应女子买完瑞幸出门摔倒#:台阶属瑞幸管理范围,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担责[并不简单]】#女子买完瑞幸出门摔倒瑞幸要担责吗# 8月31日,#买完瑞幸出门摔倒致后脑勺出血#登上热搜引热议,据广东网络广播电视台立财经报道,广州一消费者余女士在瑞幸咖啡门店外积水台阶滑倒,致后脑勺缝3针。余女士称,摔倒后店员迟迟未出,且亲耳听到店长在电话中交代“无论如何不能承认是我们的责任”,门店还拒绝垫付医药费。事后,瑞幸回应称事发区域属物业管理范围,仅愿承担初诊费用并补偿饮品券,同时已对涉事门店开展整改培训。目前,涉事大厦物业表示已和门店沟通,计划进一步处理此事,但三方尚未达成和解。

那么,瑞幸到底该不该负责涉事女子的医疗费用呢?对此,@钱江视频 记者采访了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陈松涛律师,就相关法律问题作出解读。

律师表示,瑞幸店门口的台阶一般属于瑞幸管理的范围,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门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采取必要措施、未设置提醒标识,导致消费者摔倒,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何判断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律师指出,门店及时清理积水、设置警示标识、对台阶做防滑处理等,就算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于赔偿范围,律师明确表示,一旦确定经营者要承担赔偿责任,不仅仅是当天的医疗费用,还包括后续的治疗费用,甚至消费者因此造成的误工损失都要赔偿。 http://t.cn/AX0ZEA6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