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桂法苑
26-08-31 16:49 微博认证: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以案说法##“单位房指标”代购落空,受托人拒退指标费,这钱还能要回来吗?#2018年,韦某以26万元一个的价格,承诺为莫某、占某购买两个“单位房指标”,二人先期支付了26万元预付款。韦某书面承诺,若指标办不成且费用无法退回,自愿偿还全部款项。后小区已建成交付,但购房指标始终未能办成,韦某仅退还5万元,剩余21万元拒不退还,莫某、占某遂诉至法院。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因委托购买“单位房指标”引发的纠纷,一起来看看!http://t.cn/AX0ZgL9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