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接收诈骗犯男友261万判不用还#
海南一男子诈骗入狱前累计转女友261万元,受害者将她告上法庭!省高院:驳回
2018年至2022年期间海口一女子累计接收男友261万余元转账之后男友因诈骗被判入刑被骗者联名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该女子还钱
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这起案件明确恋爱期间转账属于情侣正常往来不能证实所得款项为受害者的被骗款项证据不足驳回钟某、周某的再审申请
2019年至2021年,刘某对外吹嘘自己手握内部资源,可以拿到海口某热门小区的商品房名额,不少刚需购房者信以为真,纷纷向他缴纳购房定金。钟某、周某便是其中的受害者,二人满心期待能够顺利买到房子,不曾想,这只是刘某精心编织的一场骗局。
经查实,刘某先后骗取117名被害人共计1355万元购房款项。拿到巨额资金后,他没有用来预定房产,而是一头扎进赌球,大肆购买玉石、奢侈品,肆意挥霍诈骗得来的钱财。
而在诈骗作案的这几年,刘某正和梁某处于恋爱同居关系。司法会计鉴定显示,2018年10月到2022年12月期间,刘某累计向女友梁某转账高达261万余元,其中还拿出部分赃款,为梁某购置海口滨江海岸三期一套房产。
“一次性转35万元给我当生活费。”梁某回忆,交往期间,刘某经常大额给钱,还支付过房屋首付三十余万元。花钱大手大脚的反常状态,让梁某心里生出疑惑,可她并没有深究资金从何而来。
美梦终有破碎的一天。骗局败露,刘某东窗事发,被法院以诈骗罪定罪判刑。刑事判决书中,法院将那套用赃款购买的房屋予以处置,变卖之后按照受害群众损失比例进行退赔。可除去这套房产之外,刘某早已把钱财挥霍一空,名下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刑事执行程序终结,钟某、周某只拿到9万余元退赔款,多数损失无法追回。
眼看刘某没有偿还能力,受害人把目光投向了收受261万余元转账的刘某前女友梁某。既然钱是诈骗赃款,梁某收下巨款,就应当返还,抱着这样的想法,钟某、周某提起民事诉讼,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梁某返还对应赃款,官司一审、二审接连失利,二人依旧不服,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法庭之上,双方各执一词。申请人钟某、周某一方认为,刘某本身没有合法高收入,转给梁某的钱全部来自诈骗,即便梁某主观不是蓄意共谋犯罪,客观上也属于拿到了没有合法依据的利益。“资金发生混同,但可以按照损失比例推算,梁某手中的钱就包含我们被骗的钱款。”同时申请人拿出梁某笔录原话,“2020年我就发现他有问题……”以此证明梁某明知钱财来源异常。
被申请人梁某则辩称,二人是多年恋爱关系,相处期间并非只有刘某单向给钱,自己也曾经向刘某转账63万余元,存在大量共同生活消费。恋爱期间的互相转账属于情侣之间正常往来。刑事判决书没有认定自己构成犯罪,也没有判令自己退赔涉案转账。涉案房屋已经拍卖退赔被害人,不应当再让自己承担还款责任。
海南高院审查该案后认为,不当得利有着严格的构成要件。本案中,刘某与梁某恋爱期间双向存在资金往来。司法鉴定明确,被害人资金和刘某个人其他资金相互混同,没办法做到逐笔对应。并且刘某向梁某转账的时间段,早于、晚于被害人给钱的时间,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梁某收到的款项就直接来自钟某、周某被骗的购房款。
最终,海南高院裁定驳回钟某、周某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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