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道歉越来越多,其实不是什么好事,说明很多人被告了也没有诚意悔改啊。
#成毅申请强执黑粉#
不过,法律对于拒不赔礼道歉的行为,其实有一整套应对措施。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条的规定,如果侵权人拒不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责任,人民法院可以直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的方式代为执行,而由此产生的全部公告费、登报费用,统统由被执行人承担。
换句话说,你不道歉,法院就替你公开判决书,效果等同于替你道歉,而且这笔钱你还得掏,不主动支付的话,法院会直接强制执行你的财产。
#我想到一个法律问题#
除了公告费用的强制承担,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还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后果。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可以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这不是停留在纸面上的威胁,在司法实践中因拒不道歉而被实际处罚的案例并不少见。
更为深远的影响在于信用惩戒,被执行人很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被限制高消费,到时候坐不了飞机高铁,住不了星级酒店,贷不到款。
有时候我都在想,为了一句不道歉,不赔款而搭上自己的征信和日常生活便利,代价未免太大。
此外,如果情节严重,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还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追诉的风险。
#律师说法#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