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哲律师
26-09-02 10:04 微博认证:广东哲清律师事务所 律师 法律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贵州工业职业大学教师张超被学校长期不公正对待引争议#
“举报腐败的人,为什么最后成了被整治的人?”这是贵州工业职业大学教师张超在视频里最扎心的一问。他说,2017年学校分配公租房,有校领导分了两套,他实名举报,之后被秘密处分、年年通报,2026年8月3日搬家前两小时,还被约谈羞辱。目前校方没有回应。先别急着站队。
有人马上会说:单方说法,不能定罪。对,这正是程序该出场的时候。高校在编教师和学校是聘用关系,受《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约束。学校要给老师处分,不是开个会就能定的,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尤其要送达本人,保障申诉权。张超说“未告知本人、剥夺申诉权利”,如果属实,这不是他一个人的委屈,是程序断了线。
那法律能做什么?四条路。校内申诉,收到处分30日内申请复核,不服再向主管部门申诉。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诉,30日内要处理。人事争议仲裁,一般一年时效。投诉举报到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监察机关。注意,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算。如果2017年就被处分,现在才公开,可能面临超期、证据灭失。
有人问,张超为什么当时不走程序?问得好。但也要问另一句:如果学校程序真的完备,为什么不敢公开回应?沉默不会自动等于清白。对学校来说,拿出书面处分依据、会议记录、谈话笔录,才是最有用的澄清。对张超来说,把委屈放进制度的篮子里,让程序先开口,比短视频里的眼泪更有力。
这件事最该被记住的,不是谁赢了舆论。一个异乡教师在这里教了二十年书,最后要靠短视频求一个程序正义,这比争议本身更让人难受。让处分看得见依据,让申诉听得见回音,让举报不再变成黑箱。
最后留个问题:你觉得高校处理教师时,哪条程序底线最不能破?是送达本人,还是保障申诉?#律师说法##热点解读# http://t.cn/AX0GBP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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