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拿到了,写的我女儿的名(她也算是有个小几十万身家了;从出生到现在,她从父母两边亲戚那里收到的压岁钱,我也全部都存进了她的银行卡里,一分没动用)。
对于正常家庭来说,家里多套房肯定是一件开心的事,但对我来说,是说不出的心酸。这套房是买给我父母在广东小城市养老的,现在我妈要求我爸去跟她同住。但我担心,跟我妈住一起,任何人都可能心情压抑、痛苦。我爸很有可能会因为怕被嫌弃、怕被骂,哪怕身体不舒服了也忍住不说,延误治疗。
我妈一方面希望我爸活着,有那么个会出气的人可以任打、任骂、任她发泄;另一方面,她又从不跟家里人好好相处,而且这是她无法自控的,就像蝎子无法做到不扎人。而我描绘的这些情境,没经历过NPD甚至自己就是NPD的人,根本无法理解。
其实,但凡我妈做人正常一点,我年底要搬的房子很大,我们三代人可以和和美美地住在同一套大房子里,我就不需要再额外花这份买房钱。
这些年,我确实在以“时不我待”的心态,想要把父母的养育之恩清偿掉。所以,在他们腿脚还方便的时候,我带他们去国外、国内旅游,抢在他们可能离开之前给他们一个有安全感的、固定的居所,钱文方面更是从来不曾少了他们的。我不能做到的,只是接受我妈密不透风的控制、指责、抱怨和冷暴力。
但我还是感到很遗憾......为我从不曾拥有过一份正常的母爱。
发布于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