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现场
26-09-02 14:53 微博认证:广东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DV现场》栏目官方微博

【与同伴追逐打闹时和别人发生碰撞,#广东小孩骑车撞到八级伤残索赔超72万#】#7岁小孩骑车追逐撞伤家长担责6成# 9月2日发布,广东韶关。某天晚上,陈某(事发时12周岁)独自骑自行车穿行楼栋空地,李某(事发时7周岁)骑自行车与同伴追逐打闹时与陈某发生碰撞,陈某、李某相继摔倒,李某眼部遭受严重创伤。事故发生后,李某辗转多家医院开展治疗,后续双方家长就损害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李某监护人遂向武江法院提起诉讼,诉求陈某及其监护人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类损失共计72万余元。

武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小区实行人车分流管理,住宅楼中心休闲空地禁止机动车通行,仅供居民步行休闲、儿童玩耍,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界定的“道路”,陈某在小区空地靠左骑行并不属于逆行的情形,亦不能据此认定其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李某仅7周岁,以16.5km/h速度骑车追逐,随行看护人未及时劝阻,监护人疏于监管系事故主因,自行承担60%责任。

陈某年满12周岁,具备骑行安全认知,避让不当存在次要过错,其监护人承担40%赔偿责任;物业公司事后积极协助救治取证,已尽管理义务,无需担责。故法院一审判决陈某及其监护人赔付各项损失20万元。一审宣判后,李某不服,上诉至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韶关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广州日报)@DV现场 http://t.cn/AX0qBH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