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行动# 【二次酒驾+无证驾驶,男子拒不到案被追踪查获】7月14日20时36分许,@四川资阳公安交警 直属三大队民警在资阳市雁江区公园路与三贤路交叉口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6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进一步核查,王某某曾于2026年4月1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本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王某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王某某因畏惧处罚,经办案民警多次普法劝导,仍拒不到案接受处理。为消除安全隐患,办案单位运用技术手段锁定其活动轨迹,赶赴现场依法将其传唤到案。
最终,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王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其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资阳公安交警提示:饮酒驾驶的违法记录永久留存,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驾驶燃油(电动)二、三轮摩托车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均属严重违法,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一经查获,依法严处。 http://t.cn/AX05UQv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