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秋的世界
26-09-02 17:08 微博认证:微博新知博主

再聊一下当年新劳动合同法起草的部分,几个问题:

第一,为什么工会没有起到作用?
新劳动合同法最早起草的部分,总工会当年起草的草案是这样写的

“用人单位制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如考勤、奖惩等),必须经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

经过修正后:“删除了工会的“一票否决权”,改为规章制度应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二,劳务派遣问题
总工会当年的起草的是这样的:将劳务派遣严格限定在极少数特殊岗位,极力阻止企业通过派遣规避直接用工责任。

修正后:2007年保留了劳务派遣但限定为“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因争议较大,2012年修法时才进一步明确同工同酬及“主营业务不得派遣”等硬性门槛。

还有很多类似的条款被删除的。比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违约金与培训服务期,单方面解除合同,试用期规定等等,全国总工会当年起草的草案其实是非常有前瞻性的。

有很多东西我都不想说,全总当年提到赋予工会权力,工会没有权力它怎么替劳动者说话,而且它在当年立法之初就希望赋予工会权力,后来是经过博弈,把它的权力完全消了,从一票否决变成了现在的“平等协商确定”,“平等协商确定”就没有权力了。

而当年抵制全总的就是这些外资,外资来华是赚钱的,不是做慈善的。这道理很难明白吗?我为什么对现在情况那么生气,是因为很多人烧香都拜错了佛。

是因为当年新劳动合同法,工会的权力被拿走了,所以导致了现在工会为什么起不到作用的核心原因,不然你以为?

发布于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