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老赖刘明月# 有点专业。
自#2026冀0202执151号# 强制执行立案后,不停提交各种材料,几乎每份材料都强调自己在信访。
自从@路南法院 裁定拍卖刘明月名下其中一套房产后,连续提交执行异议。
今天接到@路南法院 电话,告知刘明月又提交了一份执行异议。
内容是:由于本案在审理中冻结了刘明月一张卡内的五万元余额,好巧不巧,有个第三人向该冻结银行卡转了约一千元,好巧不巧恰好声称转错了卡号,好巧不巧这个转账人联系上了刘明月,好巧不巧这个人以第三人身份向@路南法院 提交执行异议,质疑法院冻结的正当性。
1000元混入5万元,如果执行的那五万里有我的1000元,你的执行就涉嫌违法。
那么银行卡内的金额数字,你说哪一分钱是刘明月的,哪一分钱是第三人的。
我认为这个操作不是意外,原因是,早在2017年,在黄淑芬微博评论区经常控评的几个账号,向关注我的网友发私信,提供了我的支付宝账号,声称支持我就向我捐款。
不好意思,本人支付宝是关闭查找或非联系人转账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私信?我咨询了律师,捐款者无论是错捐或其他正当理由,均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查询受捐账户的流水。
侵权目的彰显,这种阴损脑洞非专业人士是想不出来的。
如此看似弱智奇葩的操作是有法律逻辑的。
#唐山政法委录用未成年人#
发布于 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