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学是学法律的。那时候,我没觉得我们接受的法学教育有什么问题,可如今,我觉得到处都是问题,以至于这套教育系统输送出来的执法者,很多人的思想也有很大的问题。
我觉得某辩论赛中出现的那句金句,非常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说了算,是为了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不是为了服务法学生的。”
有些执法者所受的教育,让他们习惯于把案件看成一个法律问题,而不是一个人的生活问题。对他们来说,适用规则是目标;但对当事人来说,解决问题才是目标。当这两者脱节时,执法者可能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只是在按规则运行,结果却是普通人承受了由规则本身带来的不必要成本甚至是巨大的代价。
如果法律不再服务于普通人的直觉、情感和判断,而变成了一套需要专家来翻译的技能,当一个人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才能触碰到这种停留在纸上的公平时,这种公平就很难被称为“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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