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害女留学生为何不能引渡回国#】 #律师谈遇害女生家属希望引渡凶手# 在韩中国女留学生遇害案持续牵动全网人心。25岁的中国女留学生在韩国惨遭杀害,嫌疑人同为中国籍男子,已经被韩国警方逮捕。被害人家属发声,希望能够将凶手引渡回国内接受审判。@周兆成律师 发文:很多网友很不解,加害人和受害人都是中国人,为什么不能直接带回国内审判?
这里要分清两个法律概念:管辖权,不等于现实审判权。
第一,刑事司法优先适用属地管辖。案件发生在韩国境内,韩国司法机关拥有优先管辖权,现在已经完成抓捕、启动侦查,按照中韩引渡条约,当案发地国家已经开启刑事追诉,有权拒绝引渡嫌疑人回国。
虽然依据我国刑法,我们拥有属人管辖权,中国人在境外犯罪,我国法律可以追责。但是前提,必须嫌疑人处在我国境内,我们才能实际开庭审判。
第二,引渡还绕不开“死刑不引渡”的现实障碍。我国故意杀人最高可以判处死刑,但韩国法律虽保留死刑,却长达29年没有实际执行,属于事实上废除死刑的国家。如果我国提出引渡,对方可以以可能判处死刑为由拒绝引渡请求。
第三,家属可以争取领事保护,但领事馆不能代替司法审判。中国使领馆可以督促当地公正办案、提供法律服务信息,但是不能直接干预他国司法。家属可以委托当地律师,在韩国刑事程序当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索赔。
那是不是意味着,凶手永远不受我国法律制裁?也不是。如果未来嫌疑人刑满释放回到中国,我们国内司法机关依旧可以对他立案侦查,依法追究他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每一起跨境命案,都会遭遇不同国家法律制度的碰撞。我们理解家属想要凶手回国受审的强烈心愿,但司法有现实的规则壁垒。正义值得全力以赴去争取,但我们也要认清跨境司法的客观现实。(视频:第1眼新闻) http://t.cn/AX0fghe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