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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9-03 15:41 微博认证:娱乐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丈夫给小三转账230万判还200万#
你觉的小三这波是不是亏了?
这是 2026年9月3日​ 武汉汉阳区法院(一审)判的案子,核心事实与裁判逻辑如下:

案情:王玲玲与刘勇2001年结婚,刘勇开建筑公司,2016–2024年向婚外关系的曾丽转账 230余万元,二人还育有一非婚生儿子。王玲玲委托律师调流水后起诉,要求返还。
判决:法院认定婚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违背公序良俗,赠与无效;但其中约 32万余元​ 属于刘勇对非婚生子的法定抚养费,基于未成年人利益保护予以扣除,最终判曾丽向王玲玲返还 200余万元。

为什么不是全退230万:最高法《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7条的原则是"婚外赠与无效、应返还",但抚养费是父亲对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用"无效赠与"一笔勾销——这部分钱的法律性质不是对第三者的赠与,而是履行抚养责任,所以单列扣除。
同类对照:如果没有私生子、纯"养小三"转账,原配通常能要回全部(含利息);若有回流转账、共同经营支出等,也按举证相应扣减。

简单说:这案子不是"法院帮小三留钱",而是把230万里'养娃该出的'和'包养多给的'拆开算——前者留32万,后者200余万全退原配。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