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北京市场监管 @上海市场监管
根据广告法第二章第九条相关细则规定,广告内容不得有恐怖、暴力等相关内容
而在今日相关热搜词条中,该热搜热源主持人刘宇宁粉丝(现已卸任)认为,该热搜与品牌宣传标语强关联,且在相关词条下多人认为是品牌方主导行为,因此品牌的宣传标语可以作为刻意攻击他人的词汇进行发布。
优酸乳广告词“我嚼着行”作为正常的品牌宣传标语,在刘宇宁粉丝的恶意引导下作为刻意攻击他人的词汇,并且在相关热搜词条内多次发布恐怖暴力等相关图片。
请相关部门核实刘宇宁粉丝宣传的该广告标语是否存在恶意损害艺人公众形象,煽动负面舆论,持续性网络暴/力行为。
同时请@全国网络举报 @微博反垃圾 @围脖侠 @微博管理员 @蔚蓝计划 对这类恶意引导侵犯艺人名誉权,破坏社区网络环境,严重违反了《微博社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谢谢!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