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智复利
26-09-05 11:23 微博认证:情感博主 超话创作官(日常超话)

如果公司让你夕发朝至坐硬座赶路,次日9点准时到外地岗位打卡,你接受还是拒绝?

上海某企业的项目经理瞿女士(化名),就遇到了这样离谱的安排。公司行政通知她:已订好上海到成都的火车票和酒店,明天9点到成都办公室打卡。瞿女士一查,懵了——夕发朝至的硬座,一晚上根本没法睡;为省成本,酒店还安排在郊区,第二天公共交通去办公室要一个多小时。

瞿女士回了一句:"太累了,坐一晚上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我不去。"行政表示:不出差算旷工,旷工3天就开除。

3天后,公司真以旷工为由把她开了。

瞿女士不服,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认定: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宪法》第四十三条白纸黑字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这件事最值得掰扯的是:公司把"硬座+郊区酒店"包装成"工作安排",本质上是在用低成本挤压劳动者的基本休息权。出差安排必须具有合理性,不能以"节省成本"之名,行"剥夺休息"之实。瞿女士提前明确拒绝、未造成严重影响,根本不该被一刀切认定为旷工。

打工人要记住:你有权对明显不合理的工作指令说"不"。休息权是宪法给你的底牌,不是公司考勤制度里的施舍。
#被订通宵硬座还要打卡拒出差被辞#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