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拿省卫健委开刀#,全国统一大市场不能有地方产品“自留地”|每经热评】#湖北卫健委违反反垄断法被查处# 9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二批共7起专项行动案件,其中一件是依法查处湖北省卫健委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通报显示,2025年11月,湖北省卫健委异化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印发湖北省有关药品鼓励应用目录,将26种本地部分企业药品纳入鼓励应用范围。发文鼓励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配备使用目录内药品,并制定配套优先措施;要求各医疗机构研究设置进院绿色通道等。
市场监管总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该局依法向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行政建议书,建议其责令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改正违法行为,消除相关竞争限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保护主义带来的垄断行为是统一市场建设最常见的堵点。市场准入本应是统一开放的大门,但一些政府部门手握自由裁量权,一纸目录、一份通知就能改写行业竞争格局。湖北省卫健委的“鼓励目录”正是如此:为本地药企背书,让外地药品难以凭质量和价格平等进入湖北市场。而地方政府之所以要为本地产品私开“绿色通道”,根源在于利益驱动:本地企业中标、本地产品进医院,税收、就业、投资都留在本地,也便于完成产业培育等考核。
为逃避执法,一些垄断行为还带有隐蔽性。比如,湖北省卫健委的扶持措施,虽然名义上是不带强制性的“鼓励”,但在基层和当地医疗机构看来,却变成了实打实的“任务”。事实上,为保证上述措施取得实效,湖北省卫健委还动用自己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权力,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加强督促,通过定期填报配备使用情况、通报等方式,确保各级医疗机构积极配备目录内品种。这种名义上的鼓励,实则是限制和排除市场竞争。(每经;阿法)http://t.cn/AX0CWykg
